前些天上午8时许,一位农村中年妇女欲在省二院和平路高架桥上欲跳桥轻生,幸好交警及时赶到相救,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。
据了解,10月10日上午8:20左右,新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张增军接到指挥中心人员报告,在省二院和平路高架桥上有一中年妇女欲跳桥轻生。接警后,民警张增军立即带领一名协管员赶赴现场救人。
“你们不要过来,再靠近我的话,我就跳下去。”中年妇女见有警察来到桥上,情绪异常激动的说,民警见她情绪激动就没在靠近。
“大姐!不管您遇到多困难的事情,咱们想方设法解决,轻生不能解决任何事情,您得多为家人想想。”民警张增军苦口婆心的劝说,还是无法平复中年妇女的情绪,就在中年妇女即将跳桥的千钧一发之时,民警和协管员及时抓住了她,并救下了该妇女。
经询问得知,中年妇女的孩子生病在省二院住院,因病严重而无法治愈,才欲产生轻生的念头。
民警提示:有问题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,跳楼、跳桥等轻生事件,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民的日常生活。对影响恶劣、情节严重的,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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