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第四次下调成品油价格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》精神,11月16日零时起降低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。降价后我省93号汽油价格每升7.48元,降了0.24元;97号汽油价格每升7.90元,降了0.26元;0号柴油价格每升7.32元、正5号柴油每升7.17元,两品种均降了0.26元。据悉,这是我省今年以来第四次下调成品油价格。
这次降价,我省90号汽油(Ⅱ)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595元调整为9285元,每吨降低310元;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775元调整为8475元,每吨降低300元;非标准品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。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(Ⅱ)最高零售价格执行。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供交通、民航等专项用户用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。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,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.92∶1的比价关系确定,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。
根据省物价局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》的规定,自2012年11月16日起,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.03元/人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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