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青年张某开车时与他人发生刮蹭,双方互相指责对方。争吵升级后,张某竟然拿出催泪瓦斯喷向对方。最后因非法使用警用催泪瓦斯,张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11月26日19时许,建华警务站民警巡逻至中山东路与煤机街交叉口时,发现有人在争吵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一边疏散围观人员,一边了解现场情况。
原来是一辆红色轿车与一辆正在运送邮件的邮政车发生了刮蹭。红色轿车车主张某是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,邮政车的一方是两名中年男子,双方均认为自己的行驶没有问题,责任在对方。双方互相指责,越说越激动,渐渐地有升级为暴力冲突的倾向。吵着吵着,张某竟从车里拿出一瓶催泪瓦斯,喷向那两名中年男子。两名男子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喷了个正着,只觉得眼睛、嗓子疼痛难忍,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河东派出所,对驾驶邮政车的两名男子进行了交通行驶教育,并询问张某从哪里买来的催泪瓦斯。张某称,他怕出门在外不安全,为了防身便通过网络购买了催泪瓦斯。
目前,张某因非法使用警用催泪瓦斯,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警用电击棍、催泪瓦斯等随意买卖属于违法行为。对于防身等正当防卫行为必须采取法律允许的方式,擅自购买并使用警用电击棍、催泪瓦斯的行为难以构成正当防卫。但如果是针对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严重伤害等暴力性犯罪侵害时,防卫的手段没有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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