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了解到,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,107国道漕河收费站已经收费满15年,将于12月31日停止收费并撤站。
据了解,国道107线保定至高碑店段是1997年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,利用银行贷款修建的还贷一级收费公路,总计收费里程47.365公里(由高碑店定兴界起至徐水保定界止)。经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批准,漕河收费站于1998年1月1日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,核定收费年限为15年,至2012年12月31止。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,更好的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,按照省政府要求,定于12月31日停止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的收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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